(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
(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11月22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第二条。
二、审批条件
(一)户籍在鹤壁市境内的公民。
(二)参加过鹤壁市二级裁判员晋级培训且经考试合格人员。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二级裁判员等级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市级以上二级裁判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体育院校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证明。
(四)三级裁判员证书。
(五)个人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证明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备案)
五、受理单位/部门
市体育局竞赛科
六、办理时限
每年审批一次,由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填写推荐表,并统一申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每年的10月1日至10月30日为申报时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审批时间。
七、联系方式
0392-3360361
0392-3328007(传真)
八、通讯地址
鹤壁市体育局竞赛科,鹤壁市九州路91号市政府第二综合楼,邮编:458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