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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作者: 时间:2008-05-24 Tag: 点击:

  (17)完成好“十一五”时期举办和参加其他重大赛事的任务。办好2007年第6届全国城市运动会、2009年第11届全运会、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等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组织好2008年奥运会前各单项国际赛事并完成参赛任务。完成好2006年第20届冬季奥运会、2006年第15届亚运会、2010年第21届冬季奥运会等重要国际大赛的参赛任务。
  (18)不断完善项目结构和布局。努力促进竞技体育各项目协调发展,水平全面提高。优势项目继续保持世界领先。对潜优势项目加大投入,重点突破。继续实施“119项目工程”,不断提高基础类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的水平,提高我国运动员在奥运会等国际大赛上的综合竞争能力。鼓励并指导各地方、行业重点发展适合自身条件和特点的运动项目,优化布局,提高效益,形成地方优势和地方特色。
  (19)加强各级国家队建设。不断完善国家队竞争和激励机制,完善国家队的组建、选拔、训练、管理等各项制度。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奥运会、亚运会等国际大赛的运动员选拔制度。建立健全责、权、利统一,进出有序、科学合理的国家队管理体系。建设复合型国家队教练团队,充分发挥管理人员、教练、医务人员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0)深刻认识竞技体育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重视对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深入研究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律、运动项目的制胜规律、体育竞赛的备战参赛规律、运动队伍的管理和训练规律等,密切关注和分析世界竞技体育发展的动向和趋势。重视对国内、国际先进训练经验的总结、整理和借鉴,加强竞技体育训练理论建设。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大运动量训练”的科学训练原则。根据项目运动规律、运动员成长规律和奥运会备战规律,编制好4年一个周期的备战奥运会综合训练大纲。
  (21)改革、完善各级国家队的训练体制。建立健全以国家队为龙头、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训练体制。充分调动地方、解放军和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承担国家队的训练任务。改善训练基地的设施条件,积极推进科研、训练、教学一体化进程。建设4~8个具有世界水平的综合训练基地和10~15个奥运项目单项训练基地。
  (22)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竞赛制度。初步建立以奥运战略为目标,以推动训练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工程建设为重点的竞赛服务体系。完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全运会等国内赛事的杠杆作用,使地方竞技体育发展目标与国家奥运战略紧密结合。实行竞赛分级管理,调动社会力量办赛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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