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
(二)《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05年10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
(三)《河南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豫体业训[2007]8号,2007年4月5日发布)。
二、审批条件
(一)在国家体育总局、河南省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
(二)运动员在规定的比赛中取得成绩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运动项目等级标准。
(三)运动员必须在取得成绩后的6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体育部门提出等级称号的书面申请,并由当地体育部门逐级申报,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2份)。
(三)运动员技术等级成绩证明,包括成绩证明单、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
(四)运动员代表单位资格注册证。
(五)各人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证明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批准
五、受理单位/部门:市体育局竞赛训练科。
六、办理时限
每年审批两次,各申请单位于当年3月1日-3月30日和11月1日-11月30日向市体育局递交有关申请材料。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后,1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并下发批准文件。
七、联系方式
0392—3360361 3328007(传真)
八、收费
每证收取工本费30元。
九、通讯地址
鹤壁市九州路市政府办公大院第二综合楼南一楼117室。邮编:458030
十、举报电话:3360361



